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05-17 16:15 內蒙古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各旗市區(qū)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4〕1號)有關規(guī)定及國家、自治區(qū)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補充完善的新政策、新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師函〔2024〕64號)《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有關要求,現就全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呼倫貝爾市的人員。
(二)持有呼倫貝爾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市戶籍人員。(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三)呼倫貝爾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四)持有呼倫貝爾市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人員。
(五)駐呼倫貝爾市部隊現役軍人、武警。
二、認定條件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下列認定條件,可在呼倫貝爾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fā)〔2002〕64號)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執(zhí)行。
(三)考試相關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0屆及以前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且為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規(guī)定,屬于免試認定范圍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執(zhí)行。教師資格申請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其中語文教師、國際中文教育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任教學科、任教學段
1. 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任教學段須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一致。
2. 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屆及以前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師范專業(yè)相應,任教學段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fā)〔2002〕64號)中對各學段的學歷要求。
三、報名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2024年6月3日至7月22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2024年9月13日至11月7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提前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在網站首頁點擊“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在網報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
申請人賬號注冊及申報信息填報,請參考“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可訪問“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查詢相關信息)。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可以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盟市、旗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其余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特別提示:申請人需在正式報名中的“申報提醒”步驟仔細查看所選擇的認定機構是否已開通“全程網辦”功能。認定機構如未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審核確認;認定機構如已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可在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欄目的“查詢報名信息”頁面的“修改網辦材料”上傳相關認定材料,由認定機構工作人員進行網上審核。
申請人應及時查閱“查詢報名信息”欄的“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工作人員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補充認定材料。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qū)認定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如認定機構未開通全程網辦,須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各旗市區(qū)認定機構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開通“全程網辦”,呼倫貝爾市教育局已開通“全程網辦”功能,申請高中、中職教師和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在6月3日至6月19日上傳相關認定材料,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傳相關認定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具體要求由各旗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請關注各地教育局網站的通知公告)。申請高中、中職教師和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傳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需上傳本人戶口本原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需上傳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學籍信息通過驗證的,無需上傳學籍材料;未通過驗證的,需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打印)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
(4)在呼倫貝爾市學習、工作和居住,上傳持有有效期內呼倫貝爾市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呼倫貝爾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5)駐呼倫貝爾市部隊現役軍人、武警應上傳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按照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呼倫貝爾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無需上傳學歷證書原件;未通過驗證的,需上傳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通過系統比對核驗的,不需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系統未比對核驗到的,需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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