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4-04-10 09:33 江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二)網上辦理或現場辦理
各認定機構在安排網上辦理或現場辦理時,要合理安排辦理時間和地點,及時發(fā)布辦理要求,可采取延時、錯時、預約、網上辦理等審核方式(詳見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1.時間安排
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材料初審和現場確認,由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分兩個階段完成,暫定5月30日前完成第一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及體檢等環(huán)節(jié);6月30日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及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具體日程安排由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申報高中(含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縣區(qū)審查確認通過后,報市教育局認定。
2.縣區(qū)辦理事項
(1)社會人員提交戶口簿或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現場核驗后,歸還原件),符合認定條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學校統一匯總名單蓋章交認定機構。
(2)證書照片粘貼、郵寄地址信息頁(詳見各縣區(qū)認定公告);申請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需填寫郵寄地址,其證書由市教育局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給申請人本人。
(3)體檢表(附件2);各認定機構在現場確認時應告知申請人體檢時間和體檢醫(yī)院,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一體檢,體檢醫(yī)院在申請人員體檢后,出具體檢報告給申請人(申請人上傳本人體檢報告至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報名系統中核驗),并將體檢結論和體檢報告PDF版匯總報認定機構,各認定機構根據體檢結論進行認定,體檢合格方可認定。
(4)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fā)布的注意事項,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對于網上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5)申請人國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6)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7)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8)申請人現場確認時不能提交材料的,認定機構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9)各縣區(qū)認定機構于6月24日前收集并核驗完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和復印件,本地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和復印件由各高校統一收集后交認定機構,逾期未交的視為認定不合格。
(10)申請人需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本人教師資格認定情況;各認定機構將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給申請人留言、發(fā)送認定情況,如申請人未及時按認定機構留言提交補充認定材料,逾期視為放棄本次申請認定。
(11)教師資格證明由各縣區(qū)認定專 家委員會出具(含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
(三)體檢
各認定機構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一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認定,具體時間和體檢醫(yī)院由各認定機構確定。
四、其他事項
1.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聯系認定機構,咨詢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有效期事宜。
2.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育廳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3.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教師資格申請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教師認定機構咨詢電話。
五、違規(guī)處理
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對使用假資格證書的,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5年內不得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由教育行政部門沒收假證書。對變造、買賣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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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
1.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流程圖
2.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南昌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4.南昌市2024年上半年申報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花名冊(高校)
5.南昌市2024年上半年申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匯總表(縣區(qū))
原文標題:南昌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s://edu.nc.gov.cn/ncjyj/zrc/202404/cac406ff7f5249d78b26d3d8cba59b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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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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