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3-09-21 09:48 江蘇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按照簡政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要求,現(xiàn)將2023年廣陵區(qū)第三批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中國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戶籍所在地為廣陵區(qū);
2.在廣陵區(qū)居住,且持有效期內(nèi)的廣陵區(qū)居住證(僅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讀“專轉本”學生);
4.駐我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5.持有我區(qū)有效期內(nèi)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在揚州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持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特別說明:工作地點在廣陵區(qū)而戶籍所在地(持居民戶口簿)、居住地(持居住證)均不在廣陵區(qū)的不能在廣陵區(qū)認定。
二、受理范圍
根據(jù)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nèi)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在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讀“專轉本”學生),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由廣陵區(qū)教育體育局受理。
三、申請條件
★★★特別說明: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申請人員經(jīng)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具有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
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yè)”,“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2.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如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根據(jù)《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nèi)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
3.取得規(guī)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均必須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diào)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特別說明:妊娠期申請人可暫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并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chǎn)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材料齊全后,可以先進行認定,但證書暫緩發(fā)放。孕期結束后,待體檢項目全部檢查合格后,再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說明:備孕者不在暫時免檢范圍內(nèi)。)
四、認定安排
(一)認定時間安排
2023年下半年我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時。
(二)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內(nèi)報名(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如時間有調(diào)整以網(wǎng)站通知為準。申請人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身份注冊,在網(wǎng)頁上填報提交申請信息。
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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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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