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houcloud.cn 2023-04-21 09:44 教師招聘網 [您的教師考試網]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下列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中的混淆行為的是( )。
A.甲廠在其產品說明書中作夸大其詞的不實說明
B.乙廠的礦泉水使用“清涼”商標,而“清涼礦泉水廠”是本地一知名礦泉水廠的企業名稱
C.丙商場在有獎銷售中把所有的獎券刮獎區都印上“未中獎”字樣
D.丁酒廠將其在當地評獎會上的獲獎證書復印在所有的產品包裝上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混淆行為。B項正確,混淆行為,是指經營者通過惡意將其產品或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的同類產品或服務混同,使消費者誤解而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B項是與知名企業名稱相混淆的行為。A、C、D項錯誤,均不屬于混淆行為。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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