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24 16:27 廣東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做好連州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以下簡稱“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根據(jù)《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連州市戶籍人員;
(二)持有連州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nèi)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廣東居住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廣東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連州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wǎng)絡學校<函授>等)和經(jīng)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jīng)連州市人民醫(y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nèi)。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3.參加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免試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資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資函〔2022〕1號)規(guī)定進行。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時間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具體流程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s://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jīng)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登錄成功后,對于注冊后首次登錄的或個人信息沒有完善的用戶,須先在此欄目完善個人身份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報名
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用本人的賬號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并報名。每位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教師資格。
1.選擇認定機構。
符合連州市認定范圍的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時,認定機構為“清遠市教育局”,現(xiàn)場確認機構為“連州市教育局”。
符合連州市認定范圍的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類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時,認定機構和現(xiàn)場確認機構均為“連州市教育局”。
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來內(nèi)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居住證所在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駐連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材料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應持相關材料按受理機構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現(xiàn)場確認受理時間為:10月24日至10月25日(8:50-11:50;14:30-17:30),受理地點為:連州市良江路3號連州市教育局一樓。未按規(guī)定時間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溫馨提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擇網(wǎng)報后,均需及時留意現(xiàn)場審核受理機構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的現(xiàn)場審核信息和注意事項。
現(xiàn)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駐連州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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