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2-04-12 09:16 云南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八、成績計算
(一)只筆試不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各筆試科目成績之和+筆試加分。
(二)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其中:百分制筆試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筆試加分)×1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分值+綜合應用能力滿分分值);
(三)免筆試需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各筆試科目成績之和、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只筆試不面試的崗位,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得分確定排名先后,若成績仍并列,需進行面試,按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成績計算方法計算綜合成績,確定排名先后;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成績仍并列,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得分確定排名先后;免筆試只進行面試的崗位,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加試后的面試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結合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分別由州屬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面試的崗位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二)考察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進行,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考察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面試的崗位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資格復審、體檢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 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面試的崗位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三)選崗
設置大崗位招考的,采取不明確到具體招聘單位,經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崗,并進行簽字確認,崗位選定后不得變更。
(四)辦理審批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下發(fā)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勞動合同(協(xié)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xù)前將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fā)生的合同或協(xié)議糾紛,由協(xié)議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影響后續(xù)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審批手續(xù)原則上于2022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五)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按同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面試的崗位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分別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十一、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紀律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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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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