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houcloud.cn 2021-12-24 11:31 教師招聘網 [您的教師考試網]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學生數學學習的過程和結果,激勵學生學習和改進教師教學。評價應以課程目標和內容標準為依據,體現數學課程的基本理念,全面評價學生在知識技能、數學思考、問題解決和情感態度等方面的表現。
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結果,更要關注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發展和變化。
1.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評價:
在對學生學習過程進行評價時,應依據“經歷、體驗、探索”不同層次的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性評價為主。
2.數學思考和問題解決的評價。
3.情感態度的評價。
4.注重對學生數學學習過程的評價。
5.體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和評價方式的多樣化:
評價主體的多元化是指教師、家長、同學及學生本人都可以作為評價者,可以綜合運用教師評價、學生自我評價、學生相互評價、家長評價等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教師的教學情況進行全面的考查。
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在多種評價方法的運用,包括書面測驗、口頭測驗、開放式問題、活動報告、課堂觀察、課后訪談、課內外作業、成長記錄等等。
6.恰當地呈現和利用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的呈現應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第一學段的評價應當以描述性評價為主,第二學段采用描述性評價和等級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第三學段可以采用描述性評價和等級(或百分制)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7.合理設計與實施書面測驗。
責任編輯:馬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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