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enzhen.hteacher.net 2021-07-30 18:21 深圳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網上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年內未辦理聘用備案的,取消聘用資格,確有正當理由,經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guī)定備案。經備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xù),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九、試用期
事業(yè)單位應當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其中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yè)且與事業(yè)單位訂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xù);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教育行政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fā)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jù)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應在筆試前14天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做好健康監(jiān)測,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及國(境)外,原則上不參與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關注深圳市考試疫情防控要求,持“粵康碼”綠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筆試前21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所在地級市(直轄市為區(qū))旅居史、已解除集中(居家)隔離的報考者需提供72小時內在廣東進行的有效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筆試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疫情防控須知詳見附件5)。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8月9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21年8月9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現(xiàn)專業(yè)技術職務與原專業(yè)技術職務關系請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對照表》(附件6)。
(三)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其中的教學經歷指學校教學經歷。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和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guī)定及本公告規(guī)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人社部 監(jiān)察部令第18號)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不含《招聘崗位表》)所稱公辦中小學,是指深圳市、區(qū)全日制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和藝術、體育學校。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數(shù)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shù)。
(七)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光明區(qū)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 ;
2.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sz.gov.cn/;
3.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
(八)咨詢電話
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88211817。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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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光明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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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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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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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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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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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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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8月深圳市光明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招聘教師有關問題的解答 |
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推薦:2021年8月深圳市光明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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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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