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0-10-26 08:16 湖南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現(xiàn)場采集報名人員手持身份證照片。由招聘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編制部門進行現(xiàn)場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①《2020年隆回縣公開招聘第二批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表四);
②本人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人員,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尚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人員,須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任選其中一項即可:A、提交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符合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注明了資格種類和學科的證明材料。B、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C、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措施高校畢業(yè)生(適用于應屆,以及2018、2019屆擇業(yè)期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不提交教師資格證相關審核材料,聘用前須提交“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承諾書;
③報考D類計劃要求提供本人戶口簿和民族成份證(報名時為回族且為隆回戶籍)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報考E類計劃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報名時為隆回戶籍)原件和復印件;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張(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及姓名);
⑥現(xiàn)在我縣公立中小學代課且已連續(xù)代課兩年及以上的臨聘人員,須出具任教學校和中心學校蓋章的證明材料(附表五);
⑦非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信網(wǎng)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
⑧根據(jù)省市相關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報名前,應申請好湖南省電子“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并如實填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將“健康碼”“行程卡”截屏圖片與其他資料一并打印接受審查。
2.報名地址:隆回縣教師進修學校
3.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4日至11月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4.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前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所報崗位必須符合該崗位要求,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準確。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2)報名人員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方式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自負。
(3)報考人員的出生時間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4)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原則上不得低于3:1。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A類計劃、B類計劃中少數(shù)緊缺專業(yè)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jīng)縣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凡經(jīng)批準降低開考比例以及實際參考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程序。其中,C類計劃、E類計劃、F類計劃、G類計劃,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核減招聘計劃,其核減的招聘計劃平均調劑到C類計劃中的小學語文三和小學語文四,當核減的招聘計劃為奇數(shù)時,剩余一名計劃調劑到小學語文四。
(二)筆試
1.筆試科目:E類計劃、F類計劃、G類計劃的報考者,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語文、數(shù)學各占50分),其他科目考相關專業(yè)知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準考證領取地點:隆回縣教育局政工股。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名次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筆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并參加面試。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為1:1比例的,則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方法: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備課時間4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評分標準及相關要求由評委制定,采取當場評分、亮分方式。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和信息技術崗位的面試成績采取說課占5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占5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由評委決定)的方式合分,其他崗位面試成績按說課100分的方式計分。
3.面試內容:報考A類計劃為現(xiàn)行高中一年級秋季教材;報考B類計劃為現(xiàn)行初中二年級秋季教材(初中化學為現(xiàn)行初中三年級秋季教材);報考C類計劃為現(xiàn)行五年級秋季教材;報考D類、E類、F類、G類計劃面試內容為現(xiàn)行小學五年級語文秋季教材。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四)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學歷高低和年齡大小(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主管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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