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0-09-11 15:49 浙江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按附件1的考試項目和分數比例合成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采用筆試加結構化面試的崗位,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采用筆試加技能測試的崗位,若總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采用筆試加結構化面試加技能測試的崗位,若總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項成績均相等,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衛(wèi)健系統衛(wèi)技崗位若筆試成績相等而超出招聘計劃數的,則增設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考務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納入其他崗位一并組織(結構化面試工作結束后的特殊情況由市衛(wèi)生健康局自行組織),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應市教育局要求,報考教育系統教師崗位總成績的合格分為60分,對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不予聘(錄)用。
(四)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zhí)行。若有行業(yè)標準的,則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入圍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錄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相應崗位按有關規(guī)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公示、聘(錄)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錄)用人員名單將在“臨海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若考生自愿放棄聘(錄)用資格的,請及時與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聯系。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需要擇崗的崗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擇崗工作,具體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自行安排,擇崗后辦理聘(錄)用手續(xù)。由于體檢或考察未能及時結束的報考人員暫不參加擇崗工作,此類對象后續(xù)擇崗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自行安排。擇崗后,報考人員提出放棄聘(錄)用而導致的空缺崗位原則上不再遞補,特殊情況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另行研究決定。
被聘(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錄)用手續(xù)前提出放棄聘(錄)用資格的,取消聘(錄)用資格。
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可對相應崗位按有關規(guī)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在辦理聘(錄)用手續(xù)(開具介紹信)之后放棄聘(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根據《實施辦法》規(guī)定,擬聘(錄)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xù)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qū)、原戶籍為農業(yè)戶籍的須辦理為非農業(yè)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應將戶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四、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擇業(yè)期等的計算統一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8日,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擇業(yè)期均指周年。
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職業(yè)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取得時間截止2020年9月18日,另行注明的以實際要求為準。
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指1984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0周歲、40周歲、45周歲及以下的以此類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
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2、戶籍。憑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以2020年9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2020年9月18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對戶籍有要求的崗位。符合戶籍不限條件的報考人員落戶時間不作要求。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招聘要求所列的學歷專業(yè)指學歷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報考人員以學信網認證的學歷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報專業(yè)。留學人員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報專業(yè)。
招聘要求所列的學歷專業(yè)范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yè)目錄進行設定,并負責具體解釋。如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不在所列專業(yè)要求范圍內,但和所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極為相似的(境外學歷專業(yè)可比照教育部相關目錄中的專業(yè)),由招聘單位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決定是否符合招考崗位專業(yè)要求,認定為符合招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的應向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部分專業(yè)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yè)可認定為同一專業(yè)。
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報考人員以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或加括號中的專業(yè)報名的,其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或加括號中的專業(yè)須取得學信網學歷認證,未取得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yè)填報。
4、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按照《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5、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駕駛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6、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0年9月25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市人力社保局(傳真號碼:0576-85115959)或以電子照片、掃描件等形式發(fā)送郵箱:lh85308193@126.com,聯系電話:0576-85288978,經審核后免考試費或退還考試費。
7、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荚囘`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如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有權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其他任何環(huán)節(jié)取消其應聘資格。
8、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不良記錄。
9、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部分單位有最低服務期要求。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錄)用在教育系統各崗位的教師(教練員)和臨海市衛(wèi)生進修學校的護理教師,在聘(錄)用后一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教練員資格證)的延遲定級,兩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教練員資格證)的予以解聘。被衛(wèi)健系統聘(錄)用在各崗位的衛(wèi)技人員,在聘(錄)用后一年內未取得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的延遲定級,兩年內未取得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的予以解聘。
臨海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醫(yī)共體(臨海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臨海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醫(yī)共體(臨海市第二人民醫(yī)院)、臨海市中醫(yī)院醫(yī)共體(臨海市中醫(yī)院)、臨海市婦幼保健院(臨海市婦女兒童醫(yī)院)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度。
10、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報考時須經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編在崗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時務必確認與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遵守行業(yè)、系統相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聘用合同有關義務。應臨海市教育局要求,臨海市教育系統事業(yè)在編在崗人員不能報考本次教育系統相關崗位;應市衛(wèi)生健康局要求,除臨海市愛國衛(wèi)生和無償獻血發(fā)展中心(臨海市老年活動中心)臨床醫(yī)生崗位外,臨海市衛(wèi)健系統事業(yè)在編(含報備員額)在崗人員不能報考衛(wèi)健系統相關崗位。
11、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市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12、各個崗位招聘有關信息、報名手續(xù)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見附件1;有關報名系統本身技術咨詢請與市人力社保局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576-85288978、85157598;中共臨海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電話(監(jiān)督電話):0576-85117890。
13、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或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反映,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6-85288978,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1。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zhí)行。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或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后再作處理。
本公告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涉及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yè)、其他要求等報考條件設置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疫情防控事宜詳見附件3,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仔細閱讀并遵照執(zhí)行。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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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臨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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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經歷證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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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海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疫情防控指引.docx |
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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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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